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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选拔推荐专业课市级骨干教师的通知
关于选拔推荐专业课市级骨干教师的通知
学院相关系(部):
根据《关于做好“达州市中等职业学校市级骨干教师”选拔工作的通知》(达市教人〔2013〕49号)的通知精神,经研究,决定开展市级中职骨干教师推荐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选拔范围
从事一线教学工作的中青年专业课教师、实习指导教师。
二、选拔条件
(一)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热爱职业教育事业,热爱学生。有良好的师德,教书育人,为人师表。严谨笃学,勇于创新,与时俱进。
(二)专业课教师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;实习指导课教师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。
(三)课程基础理论和教学技能扎实,熟悉并掌握课程或专业教学大纲,教学效果好。近五年在CN学术期刊独立发表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2篇以上或指导学生参加省、市及以上竞赛获得优秀指导教师奖。
(四)从事职业教育教学时间原则上不少于5年,年龄不超过50岁(1963年3月31日后出生)。
(五)须具有教师系列高级以上专业职务,并同时取得非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(或取得相关专业从业资格证书)的“双师型”教师。
(六)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,无违反党纪政纪和违法违规记录。
三、选拔工作程序
各系(部)要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评选方案,严格掌握条件,在广泛酝酿、评议和组织考核的基础上推荐1-2人于4月15日前报学院人事处,提交学院研究后上报市教育局。
四、申报材料
推荐人选提交200字左右的个人情况介绍,另附相关材料复印件(包括教师职务证书、科研成果证明、职业资格证书、获奖证书、培训证书、已发表论文、编写的教材等)。
其他申报材料待学院研究确定人选后再行准备。
达州职业技术学院
2013年4月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