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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教授培养对象和进修学者申报工作的通知

关于开展教授培养对象和进修学者申报工作的通知

 

各教学系(部):

根据达州职业技术学院《关于印发<教授培养工程实施办法(试行)>的通知》(达职院〔2013159)、《关于做好2016-2017学年度进修学者推荐报名工作的通知》(川高师训〔2016 3 号)的要求,学院将开展2016-2017年度教授培养对象和进修学者申报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条件

教授培养对象及进修学者的申报条件均按达州职业技术学院《关于印发<教授培养工程实施办法(试行)>的通知》(达职院〔2013159)执行。

由学院相关部门对申报人的资料进行审查,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报学院研究后确定2016-2017年度教授培养对象和访问学者。

二、时间安排

2016613前各教学系(部)统一将相关资料报学院组织人事部。

三、进修学校

进修学校以四川师范大学、成都中医药大学为主;若四川师范大学、成都中医药大学所列专业没有与本人相同或相近专业,方可自行联系进修学校。

五、报送要求

教学系(部)、教务处需对申报对象的业绩贡献、教育教学科研成果进行认真审查,并在申报对象填写的《达州职业技术学院教授培养对象推荐表》(一式二份,双面打印)中签署意见并盖章;同时需提交《高等学校进修学者申请表》(一式二份)、《教授培养对象和访问学者审批表》(一式三份)。

 

 

组织人事部

201666

进修学者2016年文件.doc

高等学校进修学者申请表.doc

教授培养和访问学者审批表.doc

达州职业技术学院教授培养对象推荐表.doc